2024陕03破4号关于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财务顾问的公告
2024陕03破4号关于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公开选聘财务顾问的公告
关于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公开选聘财务顾问的公告
2024年6月7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3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北方变速器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家汽车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7月1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陕西吉尔律师事务所担任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4年7月26日,宝鸡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通家汽车公司转入重整程序。
为引入优质投资人,提高重整效率和成功率,现公开招募财务顾问,协助管理人和企业进行财务管理、企业价值挖掘和重整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管理人经法院许可,决定采用公平招标方式选聘财务顾问,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通家汽车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3日,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58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注册资本为*****.09万元。
通家汽车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发、试制、生产、销售、出口、服务、维修及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生产情况
通家汽车公司占地面积501亩,配备有完整的整车四大工艺生产线和职工餐厅、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公用配套设施。通家汽车公司是西北地区集新能源微型车、SUV、MPV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于一体的技术企业,拥有完整的整车四大工艺生产线和公用配套设施。公司取得工信部“1”字轻型货车、“5”字厢式车、“6”字轻型客车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通家汽车公司掌握纯电动技术、混合动力技术、燃料电池技术三大核心技术,荣获陕西省企业技术中心、宝鸡市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陕西省著名商标等称号。
二、工作内容
财务顾问在企业重整期间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尽职调查。对通家汽车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业务发展、战略定位、经营价值等进行全面梳理、分析;
(二)推荐和引进重整投资人。结合债务人业务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分析企业价值与投资亮点,有针对性地挖掘潜在投资人,组织专业团队对接投资人,协助管理人开展投资人遴选工作等;
(三)结合债权人诉求、债务人未来经营规划、投资人引入等相关工作,协助参与主要债权人进行沟通谈判;
(四)协助管理人设计和优化重整方案;
(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管理人出具对抵债股份作价的股权价值分析报告;
(六)结合本项目情况,进行盈利预测分析、现金流分析等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事项并出具相关报告;
(七)完成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申报机构条件
(一)申报机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整的内控制度,处于正常执业状态且行业业绩优良。
(二)申报机构具备从事大型集团企业重整案件财务顾问相应工作能力和经验。
(三)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申报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项目团队人员应在5人以上;项目负责人须有8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重整案件财务顾问工作经验,团队负责人以及团队成员的配置应全面且均衡。
(五)申报机构能够在较短限定时间内完成引荐产业、财务投资人,协助设计、优化投资方案、重整计划草案等重整相关工作。
四、申报机构须提交的文件
(一)申报机构基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报机构的情况说明(包括申报机构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情况、所获荣誉等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团队配置,比选文件应固定服务团队成员,固定服务成员不低于5人,包括:拟推荐团队成员的情况、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期限等,团队成员5年内负责过重整项目。
(四)业绩经验,团队成员近三年参与资产负债规模超过10亿元以上的破产重整案件。
(五)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针对通家汽车公司的重整方案,引入投资人的方案以及本项目中财务顾问工作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工作原则与方法、工作计划等。
(六)申报机构拟定的报价方案,包括:具体费用构成、计价依据、收费标准及优惠承诺等。
(七)申报机构出具的《保密承诺函》。
(八)申报机构需提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九)申报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机构的报价与财务顾问费用
(一)申报机构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二)申报机构接受无条件地在管理人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作成果,不得以尚未收取费用为由拒绝向管理人交付正式版本的工作成果。
(三)成功为本项目引入重整投资人并协助投资人完成投资的财务顾问单位方能获得财务顾问费用,成功引荐并协助完成投资的认定需由重整投资人书面进行确认,具体费用支付方式由财务顾问单位与投资人自行协商。
(四)财务顾问费用最终由重整投资人承担,且原则上仅向重整投资人书面确定的一家财务顾问单位支付。
六、评选标准与流程
对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综合各机构的专业能力、所在区域、意向投资人推荐和报价等进行比选,择优选定一家或多家财务顾问单位。比选程序如需进行现场说明,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管理人比选后跟选中的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申报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管理人将根据比选的结果,将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单位报法院备案。
七、申报时间与地点
(一)申报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需一式五份、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期限届满前送达管理人,电子版比选材料同步发往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通家汽车公司财务顾问投标+机构名称”。
(二)材料送达地址: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孔明大道1号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胡澳华律师183*****122
邮箱:183*****122@163.com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15日17时,送达时间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与纸质版材料邮寄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室在先为准。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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