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胭脂沟处置场项目施工(一标段)
2、招标编号:LHSSG2016-054
3、建设地点:河南省灵宝市函谷关镇西留村胭脂沟
4、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 2012年6月,灵宝市市政府为解决冶炼企业红渣安全处置填埋环境问题(危险固废),由灵宝市环保局牵头,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灵宝金源晨光有色矿冶有限公司、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企业共同成立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一座固废填埋场,彻底解决灵宝市危险废物问题。
灵宝鑫安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胭脂沟处置场项目一期工程占地314.19亩,项目第一批建设占地100亩,处置场服务范围涵盖灵宝市全域内冶金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和医疗废物),填埋场坐标X=*******.069,Y=490551.585。安全填埋区(包含初期坝及调节池)占地50.5亩,生产区占地22亩(含固化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化验室、电力系统等);主要包括场地土方平整、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渗沥液调节池、垃圾坝等。
5、资金来源:国家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自筹;
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场地平整、垃圾坝、库区防渗、渗滤液导排系统、暂存池(3000m3)、雨污分流系统、环境监测系统
10、投资金额:一标段:约1650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含防渗工程)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2013年5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防渗工程,以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或以施工合同和正在施工的证明为准)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近三年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和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和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出具))。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出具);
4、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人);
5、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2013年5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防渗工程,以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或以施工合同和正在施工的证明为准)。
注:报名时必须带以上证件原件并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肆套。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2、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三门峡市文明路西区市直30号综合楼503室(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3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交款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鑫安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何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lbxagf@163.com
招标代理: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80*****361
电子邮箱:smxlh36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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