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验中学体育馆、食堂部分房间及看台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实验中学体育馆、食堂部分房间及看台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实验中学体育馆、食堂部分房间及看台维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GCZB-********;
项目名称:吉林省实验中学体育馆、食堂部分房间及看台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80.061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0.0616万元;
采购需求: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项目地点:吉林省实验中学;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供应商拟派出的强制性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要求人证相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不能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查询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后)。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份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参与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磋商文件6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1302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若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实验中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565号
联系人:刘俊林
联系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
联系人:李冬烨
联系方式: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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