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飞机租赁服务第一包 二、项目编号:2024-JQ05-F3769 三、项目概况: (因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有不完整参数,需投标单位在报名成功后,公告期内到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领取完整版参数,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将不完整参数替换成完整版参数进行响应,未完整响应造成废标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授权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baomi承诺书。)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13,600,000.00元;供靶服务和检飞服务报价,不超各自预算(供靶服务预算:11,000,000.00元,检飞服务预算:2,600,000.00元);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供应商需具备武器装备keyan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aomi资格(军队和企事业单位不作要求)。(申领文件时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承诺声明:关于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相关情况承诺声明(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1)。(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1) 8.严格按要求填写好的《申领招标文件登记表》(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No5_caigouzhan@163.com (郭助理:022-********)。本邮箱设置有自动回复,邮件发出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立即联系郝助理,发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请等待审核结果,每日17:30前收到的报名申请,当日回复审核结果;17:30后收到的报名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未按时收到审核结果请联系郝助理或项目主责人;公告时限最后一天超过17:30的报名申请不再受理。采购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4小时内,为已报名未通过审核供应商补充资料时间,未及时补齐有效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需具备武器装备keyan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aomi资格(军队和企事业单位不作要求) 2.供应商承诺声明:关于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相关情况承诺声明(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1)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5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天津 天津市 通过互联网邮箱申领,邮件报名通过资料审核后发放采购文件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1.需具备武器装备keyan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baomi资格(军队和企事业单位不作要求)。 2.供应商承诺声明:关于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相关情况承诺声明(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1)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9:00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报价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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