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村光伏电站招标公告

胡家村光伏电站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XHJ********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 8 月 17 日
1. 招标条件

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板桥头乡玉台村、长安镇浩寨村、荆州乡上胡家村光伏电站项目已由宣城市发改委备案[2016]433号、[2016]440号、[2016]432号、[2016]43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村民委员会、板桥头乡玉台村村民委员会、长安镇浩寨村村民委员会、荆州乡上胡家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板桥头乡玉台村、长安镇浩寨村、荆州乡上胡家村光伏电站项目,包括共计 4 个村级光伏发电站(每个村级电站60kW)。

2.2招标范围

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板桥头乡玉台村、长安镇浩寨村、荆州乡上胡家村光伏电站项目, 包括共计 4 个村级光伏发电站的场地平整、电站的防护围栏、设计、设备及配套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交钥匙工程),办理光伏电站并网手续,并与供电部门协调相关事宜,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最高投标限阶 175.65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承包企业;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工程实行投标企业项目经理驻场制,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并为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截止投标日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单位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原件备查。

3.4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本项目招标文件开始下载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函(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投标人在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6年 8 月 17 日至 2016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时)到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应于2016年 9 月 9 日 8 时 30 分前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账户及帐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 收款人: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1*****092********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9 日9:00时,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II 开标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绩溪县伏岭镇西川村村民委员会、板桥头乡玉台村村民委员会、长安镇浩寨村村民委员会、荆州乡上胡家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寿传胜 电 话: 139*****8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涛 电话:151*****306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毛倩 联系电话:****-*******

2016年 8 月 17 日

标签: 光伏电站 长安 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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