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13线及S301线预防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13线及S301线预防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13线及S301线预防养护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2024年G213线K560+870-K564+156段预防养护工程及S301线K186+136-K195+100段预防养护工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XYHGC*******

项目名称:2024年G213线及S301线预防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万元)(其中:G213线K560+870-K564+156段预防养护工程最高限价55.00万元;S301线K186+136-K195+100段预防养护工程最高限价127.00万元。)

采购需求:

(1)G213线K560+870-K564+156段预防养护工程: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00m2,相关路段路面标线施划及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G213线K560+870-K564+156段预防养护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S301线K186+136-K195+100段预防养护工程: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00m2,相关路段路面标线施划及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S301线K186+136-K195+100段预防养护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计划工期1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6个月,保修期1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磋商响应文件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申明函 (服务),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甘肃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付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5%的价格评审优惠。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5%的价格评审优惠。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5%的价格评审优惠。

(以上价格评审优惠不重复)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且在处罚期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5.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磋商,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6.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甘肃省公路养护从业企业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的施工企业以及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有效期内)谢绝参与本次磋商。

8.在甘肃省公路养护从业企业或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供应商,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供应商,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10km三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类似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工。2024年无在岗项目。

(3)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养护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总工。2024年无在岗项目。

(4)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 8 月 1 日至2024年 8 月 7 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报名地点: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养路计划科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装订成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资料不全不予报名。

5.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8月14日9时00分至9 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受理。

2.磋商时间:2024年8月14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合格的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否则,将拒绝接收。

2.供应商在磋商评审时,请携带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证件的原件供查验,不带原件导致磋商废止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法人营业执照可只带附有二维码标识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清晰可查)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环城西路397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 涛 电 话:09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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