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钳工实训室搬迁升级项目招标文件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钳工实训室搬迁升级项目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9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39
第一章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钳工实训室搬迁升级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钳工实训室搬迁升级项目 | ||
项目地点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内 | ||
招标单位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
招标方式 | 校内公开招标 | ||
投标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证书);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安装和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工商户投标; | ||
项目预算 | ******.00元 | ||
项目限价 | 最高限价:******.00元;投标人报价总价高于此报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
项目需求 | 主要工作内容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 ||
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
信 息 内 容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文件获取 | 自行下载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7月11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24年7月12日17时后将澄清内容发布至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官网(http://www.cztc.edu.cn/)。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丰乐大道2238号 联系方式:俞老师 132*****833 |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天逸华府熙园6栋2单元102室 联系人:徐超150*****79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钳工实训室搬迁升级项目 项目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项目基本概况: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
2 | 供货期/服务期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
3 | 招标方式 | 校内公开招标 |
4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人: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132*****833 |
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超 联系电话:150*****792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8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 本项目不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
10 | 澄清及答疑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7月11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24年7月12日17时后将澄清内容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1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3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单位需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1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
14 | 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
15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
17 | 履约担保 | 不收取 |
18 | 付款方式 | 迁移升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钳工实训室搬迁升级项目
招标单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1.2 本项目招标规模:本次招标总投资为******.00元。
2. 招标范围
2.1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3. 质量标准
3.1 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
4. 供货期要求
4.1 供货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金来源
6.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
7. 标段划分
7.1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8. 招标方式及发包形式
8.1 本项目招标方式: 校内公开招标 。
9. 计价方式
9.1 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2.2 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2.3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具有约束作用。
13.2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4.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本条不采用)
14.1 踏勘现场
14.1.1 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 投标预备会
14.2.1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标、商务标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受理。
16.2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结算时固定单价不作调整。
16.4 投标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文件编制、密封)
17.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一式 三 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8.1.1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资料应当按顺序装订在一起,不得有零散页;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密封。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
18.2.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密封袋内。
18.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18.3.1投标书递交时所有的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标明投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0. 开标
20.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0.1.1采购人按本须知第19.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0.2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0.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章投标单位公章),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0.3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持;
②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验证确认;
③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⑤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计算错误复核;
⑥由采购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⑦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1. 无效投标文件
21.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采购人不予受理。
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2. 评标
22.1 评标办法
22.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若资格审查后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三家时,宣布流标,重新自行招标。
2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标处理: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④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服务周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⑤因投标人原因改变或遗漏主要指标或技术要求的;
⑥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采购人发布的最高限价的;
⑦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23. 定标
23.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3.1.1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评审。
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三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以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3.2 中标价
23.2.1经投标人确认,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24.3中标公示
24.3.1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网站公示。
六、合同的授予
24. 合同授予标准
2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2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5.1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2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 采购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比较与评价
2.3.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评审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有效(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评审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 ||
(3)诚信投标承诺书 | 评审投标文件中的下述文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
注: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
4.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温馨提示:
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评审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复印件不清晰或没有提供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4.符合性审查
4.1评审细则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1)投标文件签署 |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
(2)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3)报价唯一 |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 完全响应。 | ||
2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 (5)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括服务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完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4.1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3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复议。
4.4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评审阶段,评审专家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5.2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2.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与投标函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5.2.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投标函;当单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5.3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和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
6.1资信评审细则(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评审内容 |
1 | 投标人业绩 | 5分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彩色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应的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须另附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彩色扫描件。 (2)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 | 检验标书 |
注:投标人须按资信评审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所对应项不得分。
6.2技术标评审细则(5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评审内容 |
1 | 施工组织设计 | 20 | 总部署:结合本项目特点 1、依据投标人的总体搬迁部署筹划,评委进行横向对比,优的得10分,一般的得9分,合格的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目标、节点、关键工序,评委进行横向对比,优的得10分,一般的得9分,合格的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检验标书 |
10 | 方案:结合本项目特点,依据各分部分项项目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进行评审,评委进行横向对比,优的得10分,良的得9分,一般的得8分,差的得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0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结合本项目特点,依据投标人的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评委进行横向对比,优的得10分,良的得9分,一般的得8分,差的得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0 | 重难点:依据投标人的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及项目特点编制的专项搬迁方案及承诺等进行评审,评委进行横向对比,优的得10分,良的得9分,一般的得8分,差的得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注: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以专家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点,
第三位四舍五入。
6.3商务标评审细则(45分)
报价 | 45分 | 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确定评标价平均值 对所有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偏差率=100%×{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 得分计算: 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同的得45分,每增加 1%扣0.5分,每减少1%扣0.3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4、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三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1.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三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以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7.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可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无效投标条款
8.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机电学校钳工实训室搬迁项目
现有钳工实训室需要从老校区搬迁至新校区实训室。包含实训室吊顶、窗帘、 文化背景墙建设。搬迁清单如下
机电工程学校钳工实训室搬迁至新校区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钳工桌台搬移 | 1 | 项 | 钢结构钳工台; | ||
2 | 钳工工具箱搬移 | 1 | 项 | 钢结构工具箱; | ||
3 | 台式钻床搬移 | 1 | 项 | 台式钻床 | ||
4 | 划线平板、台架等附 属物品 | 1 | 项 | |||
5 | 台虎钳搬运 | 1 | 项 | |||
6 | 台钻新接电路材料 | 1 | 项 | 国标线缆 | ||
7 | 台钻电路开槽 | 1 | 项 | 开槽、补槽人工 | ||
8 | 台钻电路布线 | 1 | 项 | 布线、安装等人工 | ||
9 | 交互式教学一体机 | 1 | 套 | |||
10 | 空调 | 2 | 台 | 5匹空调 | ||
11 | 实训室文化建设 | 1 | 项 | 含:吊顶、窗帘、文化 背景墙建设 |
二、商务要求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量体、供货。
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四)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提供至少 两年 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
2、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3、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4、项目制作安装产生的清障工作由中标方承担。
(五)交货期: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单位予以配合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校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型号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 | |||||||
其他费用 | |||||||
... | |||||||
合计金额(元):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迁移升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4.2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2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2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1.7.1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甲方(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 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进行书写、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正本或副本
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资信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或)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标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二)
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服务承诺书: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技术标评分所需提供资料;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并承诺提供两年质保服务。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三)
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附件1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项目名称)”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2
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钳工桌台搬移 | 1 | 项 | 钢结构钳工台; | ||
2 | 钳工工具箱搬移 | 1 | 项 | 钢结构工具箱; | ||
3 | 台式钻床搬移 | 1 | 项 | 台式钻床 | ||
4 | 划线平板、台架等附 属物品 | 1 | 项 | |||
5 | 台虎钳搬运 | 1 | 项 | |||
6 | 台钻新接电路材料 | 1 | 项 | 国标线缆 | ||
7 | 台钻电路开槽 | 1 | 项 | 开槽、补槽人工 | ||
8 | 台钻电路布线 | 1 | 项 | 布线、安装等人工 | ||
9 | 交互式教学一体机 | 1 | 套 | |||
10 | 空调 | 2 | 台 | 5匹空调 | ||
11 | 实训室文化建设 | 1 | 项 | 含:吊顶、窗帘、文化 背景墙建设 | ||
12 | 合计 |
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综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与采购清单项相一致,不得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结算时据实结算。)
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包括:货物、安装费、材料费、运输费、人员工资、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相关技术服务费、验收、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新校区钳工实训室搬迁升级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采购人: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 委托代理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132*****833 (单位盖章) 2024年 07月 |
采购代理机构:滁州银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超 电 话:150*****792 (单位盖章) 2024年 07月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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