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冀0184破2号关于公开选聘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冀0184破2号关于公开选聘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0年3月20日,新乐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冀018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格药业”或“债务人”)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3年8月31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冀01民辖187号裁定书,裁定由该院审理富格药业重整案。为顺利推进富格药业重整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岳振路出资2500万,持股31.25%,岳金秀出资5500万,持股68.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79******T

住所地: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兴业街1号

法定代表人:岳振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瑞格列奈、吡啶甲酸铬)生产、销售(《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05月1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竞聘机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三、审计机构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富格药业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工作成果满足破产重整工作需求,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盘点;

4、核销债务人的呆账、坏账;

5、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6、配合管理人进行债权、债务审核;

7、协助债务人处理税务事宜;

8、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9、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11、专项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自富格药业成立以来债务人的财务账,并审查自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债务人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就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债务人与其股东、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4)债务人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5)债务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情况;

(6)债务人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7)出售(包括是购买、以房抵债、实际交款数额等)、出租情况;

(8)集资情况及本息偿还情况;

(9)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上述审计业务要求进行审计,报告中均需体现。

四、费用支付

1、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2、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3、如审计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审计机构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

7、报名单位已被编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

8、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报告。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

六、报名时间、邮寄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下午5:00止;

2、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356号中电信息大厦9层;

3、联系人:祁律师,电话:183*****293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结合评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5、本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富格药业管理人。

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1日


,河北

标签: 重整案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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