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惠东发改〔2016〕407号)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符合招标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地选定承包队伍,经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PS2016-JY015
一、 招标工程简介:
(一) 工程名称: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二) 建设单位: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陈塘村民委员会
(三) 建设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
(四) 工程造价:203438.85元(人民币)
(五) 工程规模:拆除及挖路基铺设路面897.6平方米,挖沟槽铺设排水管道52米,砌筑进水井、检查井各3座,新建圆形花池1个(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为准)。
(六) 招标范围及内容:现场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预算书为准)及后期保养保修。
(七) 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工期为30个日历天
(八) 资金来源:村委自筹
(九) 付款方式:带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叁年内付清
二、 报名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
(1)具备市政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
(2)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允许以分公司形式报名。
三、 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本公司获得此工程相对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5、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上岗证,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9、须提供报名人员(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提供委托代理人及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的身份证,提供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所有人员最近3个月以上的个人社保缴交凭证。
10、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以上所提及的报名资料均提供原件审查及用A4纸张进行装订一份,其中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均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可在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处下载)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17:00携带上述资料到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 获取工程预算书的方式
投标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即时发放
六、 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由本工程造价2%确定),由投标人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至开标前汇入平山街道财政结算中心账户,未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平山街道财政结算中心;开户银行:惠东县农商银行;账号:****************7)
七、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21日上午9:00-10:00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递交到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受理。2016年7月21日上午10:00在平山街道综治楼一楼开标室进行。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街道政府门户网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告栏及村政务公开栏。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先生/138*****248
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
2016年7月12日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投标,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申请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件。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申请时提交有效的委托证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提供公司法人代表办公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
三、招标项目的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实地勘察,发包人给予配合。
四、投标人应按照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需于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10时)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方可参加投标,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非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报名须认真阅读并理解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以及已公告的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合同条款内容请自行于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惠东县平山街道陈塘村委门前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公告处下载)
五、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向发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造价5%)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投标人应按照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10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开标地点参加开标定标会,届时投标人需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和保证金交纳证明,方可参加开标定标会,逾时或未提交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弃权处理,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本次投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作为评标方法,投标人一经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投标书必须装袋密封,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签章。投标书填写须用打印版,工程报价、工程名称、工期等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得遗漏,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九、投标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关闭手机,不得喧闹,不得阻挠其他投标人投标,不得影响投标主持人的投标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公示结束2天内必须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2天内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按网上公告的合同条款内容签订),否则均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不同意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对于中标结果有异议者需于中标公告公示期间提出,否则视为无效。
十二、中标人须在施工现场配备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施工,建设单位将随时检查。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列入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受欢迎名单”(被列为“不受欢迎名单”的企业,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情节严重情况将在1-3年内不受理其投标申请):
1、投标人报名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超过三次。
2、投标人中标后,不领取中标通知书、不签订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
十四、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10时
开标地点:街道办综治楼一楼开标室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平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为准。
十六、投标人签字,即表示认可此须知所规定的内容。
十七、整个投标过程,在监控录像监督下进行。


2016年7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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