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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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8,6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款式:查看图片
长:680
宽:680
高:1100
类型: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品种:处级及以下办公椅
1.规格:680*680******、面料:选用小牛皮(1.0mm厚),经液态浸色及防潮、防污等工艺处理,皮面更加柔软舒适,光泽持久性;3、辅料:采用PU成型发泡高密度海绵,表面有一层保护面,可防氧化,防碎,经过HD测试永不变形;4、配件:采用德国Suspa气压棒(受力250kg);伸缩30万次不漏气;5、五星脚+轮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尼龙产品,间隙误差在1%毫米左右,移动杂音小,耐磨性大。德国Suspa气压棒 2 1,900
2 款式:查看图片
长:2200
宽:1050
高:800
类型:木制台、桌类
品种:处级及以下办公桌
规格:2200*1050*800 1 4,8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产品免费质保期:2年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宏声 0763-*******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08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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