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GK*******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
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受玉溪市财政局的委托,玉溪市政府采购工作处对《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此范围的生产厂家或在玉溪具有经销权(二级及二级以上)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招标活动由云南省玉溪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全过程公证。
一、项目编号:YXGK*******
二、项目名称: 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评标。
四、适用范围:在统一定点供货期内,玉溪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采购的公务用车,适用本次招标供货采购项目。
五、招标内容:
(一)玉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定点采购项目【招标要求详见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和招标(投标)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标范围包括: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供货合同时确定。
(四)统一定点供货资格有效期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
请投标人于2008年2月19日起登录“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n)或“玉溪政府采购网”:(http://cgzx.yuxi.gov.cn)招标公告栏“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确定投标的生产制造厂家(或授权投标人)请于2008年3月1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玉溪市政府采购工作处确认投标意向及所投标品牌、型号等。标书工本费150元,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七、投标书投递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至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玉溪市政府采购工作处(玉溪市迎春街2号市财政局1幢510室)。
开标地点:玉溪市迎春街2号市财政局5幢5楼阶梯教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参加投标。
九、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请按如下开户名、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届时须携带银行进账单原件或银行信(电)汇凭证复印件方可参加开标。
开户名:玉溪市政府采购工作处
开户行:建行玉溪市分行建设支行
帐 号:********141*****8448
(二)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分项表所述条款及内容。对因为未仔细阅读招标书而导致投标废标的,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
(三)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公务用车招标(投标)分项一览表》电子文档一份。凡因电子文档表格表述不清或格式不标准的均将导致投标作废。
(四)招标文件在法定时间内的变更、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均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政府采购网”和“玉溪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馨娴、周传智
电话(传真):(0877)*******
地 址: 玉溪市迎春街2号市财政局1幢510室
玉溪市政府采购工作处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