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学东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中学东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中学东校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上海中学东校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编号: 15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中学东校物业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主要为上海中学东校物业管理服务。
上海中学东校(初中部)位于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三路1398号,建筑面积: ***** 平方米,绿化面积:*****平方米,共有套数 10 幢,包含: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图书信息中心、教师宿舍楼、学生宿舍楼和体育馆等,教职工110人,学生1300人。
上海中学东校(高中部位于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橄榄路99号,建筑面积:******.4平方米,绿化面积:*****.59平方米,共有套数 4 幢,包含:龙门楼、艺术楼、宿舍楼和体育馆等,教职工70人,学生800人。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校园内物业管理服务,综合管理、日常维修、安保管理、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第一年服务期限暂定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其他资格要求:
4.1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13: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东校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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