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二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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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辛县登冠电动车店 利辛县登冠电动车店涉嫌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案 其销售的“立马”牌两种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实物外观与合格证所示简图不一致,其中 TDT2240Z型电动自行车尾部加装靠背;TDT135Z型电动自行车尾部加装靠背、鞍座尺寸加长。 罚款2000元。 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利)市监处罚〔2024〕1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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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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