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公开征集公告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公开征集公告
为提升呼和浩特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化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项目合作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方式:公开征集。
二、项目名称:食品饮料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
三、征集单位: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四、项目内容
??1.供应商在大厅摆放自助售货机、咖啡机设备,提供食品饮料售卖服务。
??2.大厅免费提供场地及用电。
??3.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报价、响应速度等,作为最终决定的重要依据。
五、服务周期:二年
六、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质,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生产厂家授权书,且必须是自助售货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
??2.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成熟的自助售货机运营经验。
??5.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如消费者买错、买多或销售不成功时可退款,需配备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售后事务,避免消费者投诉;
2.机器出现故障,工作人员能及时到达现场解决;
3.售货机内的商品要及时补充;
4.售卖商品的售价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
5.服务周期内供应商应服从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管理,遵守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六、自助售货机要求
1.提供自助售货机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报名当天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2.售货机款式新颖、样式美观;
3.售货机操作简单,安全性能好;
4.未经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批准,柜机机身、产品设备上不得投放投标人经营广告或进行其他项目宣传;
5.投放的自助售货机由合作供应商保修。
七、应答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和生产厂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交)。
??4.提供公司简介及所投放产品介绍彩页(含案例、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图片等)。
??5.销售产品报价。
??6.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7.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确定原则:
满足征集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售货机品牌优、性能好、款式新颖、货物折扣低者中确定三名候选合作供应商,排名第一的候选合作供应商的试用期限为1个月,如在试用期间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其服务达不到政务服务大厅要求或违反政务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且拒不整改的,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将直接取消其合作资格,由排名第二的候选合作供应商进行服务,以此类推。如果出现报价一致时,承诺服务优者为合作候选人。
九、应答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7: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纸质文件在截止日期前报送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6号,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424室
3.联系人:金全0471-*******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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