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24年全国科普日朝阳区主场活动”承担单位的通知招标公告
征集“2024年全国科普日朝阳区主场活动”承担单位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相关单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北京市全国科普日暨第14届北京科学嘉年华活动的通知》》要求,朝阳区定于9月15日—2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协力建设科技强国”为主题的群众性科普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全国科普日朝阳区主场活动项目承担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8日18:00(以纸质版材料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受理个人申报;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3. 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 具有策划、组织和实施大型科普活动能力和丰富经验及相关科普资源。
三、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全国科普日朝阳区主场活动
(二)项目主题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协力建设科技强国
(三)项目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科技大会精神,锚定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展现科技魅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激发创新自信,构建社会化协同、数字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国际化合作的新时代科普生态,为建设科技强国,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四)项目内容
1. 时间:全国科普日期间(9月15日—25日)。
2. 地点:在朝阳区域内与活动方案相适应的公共空间。
3. 主场活动:围绕“五宜朝阳”建设,结合朝阳区“1234发展战略”,聚焦“3+X”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围绕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和公众关注的热点,聚焦重点人群,通过展览展示、成果发布,科普沙龙、讲座、论坛、报告,科普视频、网络直播、科学课程、科普剧、互动体验等形式,线上线下结合,为社会公众和青少年提供丰富多彩的学习科学、体验科学、感受科学的科普盛宴,引领带动全区范围内科普活动的深入开展。
4. 跨区域活动:依据《关于推动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均衡发展的工作措施》要求,在密云区举办以青少年为重点的科普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新能力。
(五)项目要求
1.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通过举办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进一步营造朝阳群众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浓厚氛围,培育科学生活理念方式,从而提高朝阳区公民的科学素质。
2. 搭建重点产业发展平台:聚焦朝阳区“3+X”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特别是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领域,通过活动搭建产业对接合作平台,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助力朝阳区高质量发展。
3. 促进人才培养与交流:通过主场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增强科技工作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新能力,为高质量发展储备科技后备人才。
4. 提高活动参与度:联合区纲要办、科技场馆、高校、科研院所、学会、企业科协、街乡科协、中小学校等单位,打造朝阳特色科普品牌,吸引更多朝阳公众参与到活动中来。根据活动规划,主场活动线上线下参与人数不低于*****人次,确保活动的广泛覆盖。
5 扩大活动影响力:设计制作活动预告、宣传海报、背景视觉,提升活动影响力;全程进行摄影摄像,采用云相册和网络直播的方式实时发布活动情况,扩大活动的受众覆盖面;活动结束当日向区科协提供新闻通稿1份,至少在5家主流媒体(市级及以上)做宣传报道,全面提升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整合剪辑摄影摄像素材,在整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科协提交不少于5分钟时长的活动宣传片。
6. 项目存档与结题:做好活动的档案整理和存档工作,于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科协报送活动图文结案和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六)经费额度
本活动为公益项目。财政投入经费不超过55万元。(具体经费额度以区科协审批金额为准)
(七)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四、申报及评审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在签字盖章齐全后寄送至朝阳区科协,一经报送,申报材料不再调整更换,扫描件同步发送指定邮箱。包括:
1.《朝阳区科协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一式一份);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 自2021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
(三)经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单位须准备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制作汇报PPT,按要求参加朝阳区科协组织的项目评审会。
(四)根据评审结果,经区科协“三重一大”程序研究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北京朝阳官网进行公告。区科协将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经费。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经费
1. 项目应由承担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 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朝阳区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 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承担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朝阳区科协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朝阳区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朝阳区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报送项目图文结题报告和审计报告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朝阳区科协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承担单位应明确并完善项目预期效果指标,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 系 人:王梓嘉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北五条5号南楼207室科普部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wangzijia@bjchy.gov.cn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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