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15:30(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鼎峰谈判[2024]161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标项一:

数量:1

单位: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15:30(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79号一楼)

3.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15:3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79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叶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高速交警支队政工纪检室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5号

传 真:/

联系人:叶先生 汤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1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警察 车辆拖移 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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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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