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镇安全体验馆消防排烟系统项目
如东县河口镇安全体验馆消防排烟系统项目
如东县河口镇安全体验馆消防排烟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河口镇安全体验馆消防排烟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安全体验馆消防排烟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含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进行证照换发,则有效期内的旧版电子证照按无效处理,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2024年5月份至2024年7月份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四)有下述情况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2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交易信息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大门外门卫处西侧
2.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12日上午7时00分前,将本项目“投标报价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ekoujiwei@126.com ;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和标段),此邮件投标人必须自行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满两次的或投标人发送的投标函电子档和现场开标的投标函不一致满两次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自第二次记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河口镇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河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大门外门卫处西侧)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河口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永建,189*****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雪莲,159*****237
九、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了保证投标单位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单位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单位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投标报价失误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投标单位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标签: 消防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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