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29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29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29批单一来源服务项目谈判采购的公示

招标编号:DYFW2024-08-29

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和项目要求,资金已落实,对以下物资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的内容及方式如下:

1.公示内容

包件号

拟服务项目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采购方式及理由

供应商

标书费(元)

DYFW29-01

制动系统

CAB-A 修复

21

根据和谐电力机车CAB-A型制动系统维修及业务外包审批表,填写“青藏集团公司采购项目申请表”,经过逐级审批后,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8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因无人应标导致项目流标;2024年06月25日、2024年07月1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后,因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导致项目流标。

依据《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藏铁企法〔2021〕265号)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在资格条件等设定合理的情况下,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且重新招标后只有该供应商一家的,经履行采购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西宁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通过后,申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北京纵横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

制动系统

CAB-A 修复

8

DYFW29-02

喷油器

Y431K*****/******** 修复

176

根据HXN3型内燃机车C4修及流资配件维修业务外包审批表,填写“青藏集团公司采购项目申请表”,经过逐级审批后,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于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1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因无人应标导致项目流标;2024年06月25日、2024年07月01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后,因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大连海鹏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导致项目流标。

依据《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藏铁企法〔2021〕265号)第二十五条(第六款)“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在资格条件等设定合理的情况下,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且重新招标后只有该供应商一家的,经履行采购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西宁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通过后,申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大连海鹏铁路装备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大连海鹏铁路装备有限公司

200

DYFW29-03

NJ2型机车双燃油泵改造

30

根据《青藏集团公司关于预下达2024年技改、大修计划的通知》,填写“青藏集团公司采购项目申请表”,经过逐级审批后,由青藏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于2024年4月22日第一次挂网招标,因无人应标导致项目流标,5月10日第二次挂网招标,因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常州中车西屋柴油机有限公司)导致项目流标,6月18日第三次挂网招标,因无人应标导致项目流标。

根据《青藏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青藏铁物房〔2021〕317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五款)“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且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仅有此1家”的规定,经格尔木机务段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通过后,申请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常州中车西屋柴油机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常州中车西屋柴油机有限公司

200

1.2.公示期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6日。

1.3.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形式反馈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公示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6日,每日17: 00 时至 次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还需以线上方式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2.2购买须知:在购买标书前将相对应的标书费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

2.3缴费须知:投标厂家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项目编号和包件编号,否则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该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上午08时00分至9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3.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铁路*****网站(*****.cn">https://cg.*****.cn)

5. 联系方式

5.1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1-*******

财务电话:0971-*******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6.其他

6.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公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6.2凡参加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6.4银行信息:

6.4.1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6.5《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6.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2024年8月1日

,青海,西宁市,大连,常州,西宁,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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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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