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项目招标公告

火工品项目招标公告

火工品(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我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火工品(二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JDHBB-W101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1

2号岩石乳化炸药

Φ32,24kg/箱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400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采购单位通知分批次交付货物。

吉林省桦甸市指定地点。

2

起爆线

0.6mm

******

3

电子雷管

7m导线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56.85万元 ;

3.最高限价:556.85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采购单位指定网站(www.plap.mil.cn)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指定网站(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独自运输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符合国家相关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8 月1 日至2024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7#8#电梯)。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独自运输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符合国家相关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要求。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fjys10@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8月 22 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2 日09时10分。

(三)投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22 日09时10分。

(二)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单位指定网站》(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女士、张女士

办公电话:0594-*******

移动电话:185*****010185*****003

传 真:/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办公电话:0594-*******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吉林,桦甸市,福建,莆田市,城厢区,吉林,莆田,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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