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灵武市大泉林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灵武市大泉林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灵武市大泉林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灵财发〔2024〕1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大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大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林场居住区砌筑围墙(蓝砖)30.5米、门垛1套,安装围挡30米、铁艺围栏46米,拆除、新建混凝土硬化59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63平方米、面包砖铺装4619平方米,旧砖拆除1600平方米,砌护道牙1500米、1米*1米树池140个、长条树池300米,护坡24米、2米*6米板桥一座、场地平整4619平方米、新建桥边护栏55米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2.2建设地点:灵武市大泉林场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8 月01 日至2024 年08 月08 日,每日上午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30 分,登录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ztbjyfwzx.cn/frontPageController/index.do)。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 106 号国际贸易中心 B 座 B503 室)。联系电话:0951-*******。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2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 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大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大泉林场 地 址:银川市高新区管委会电商创业园二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韩亚妮
电 话:177*****362 电 话:138*****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灵武市大泉林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灵财发〔2024〕1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大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大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林场居住区砌筑围墙(蓝砖)30.5米、门垛1套,安装围挡30米、铁艺围栏46米,拆除、新建混凝土硬化59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化63平方米、面包砖铺装4619平方米,旧砖拆除1600平方米,砌护道牙1500米、1米*1米树池140个、长条树池300米,护坡24米、2米*6米板桥一座、场地平整4619平方米、新建桥边护栏55米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2.2建设地点:灵武市大泉林场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8 月01 日至2024 年08 月08 日,每日上午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30 分,登录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ztbjyfwzx.cn/frontPageController/index.do)。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 106 号国际贸易中心 B 座 B503 室)。联系电话:0951-*******。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2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 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大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大泉林场 地 址:银川市高新区管委会电商创业园二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韩亚妮
电 话:177*****362 电 话:138*****002
标签: 自治区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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