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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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024-25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夏执勤服、冬裤、夏单裤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顾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各和专
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2.1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
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信用
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3.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木项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以信用中国htp:h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为准3.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小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为公安部装备财务
局《2024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入围生产企业或白《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
业目录(2024版)》发布以来新增加的生产企业且未被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取清资格及未被停
止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安部对货物品种无生产企业资格要求的除外),投标人需提
供《2024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企业目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0时00分到2024年08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
大厦A座18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
棱)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
楼)
七、其他
招标公告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的委托,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秉承公
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项月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本项目报名。具
体如下:一、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被装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CG2024-251
三、项目内容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夏执勤服、冬裤、夏单裤采购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
件: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2采购项目
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3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3.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证明,以信用中国h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结果为准:3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a
名单的证明,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小www.cc8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日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
为公安部装备财务局《2024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中的入围生产企业或自《人
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发布以来新增加的生产企业且未被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取消资格及未被停止相关品种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安部对货物品种无生产企业资格要求的除
3
外),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企业目录名单。五、获取招标
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下午17:30
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智
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获取招标文件,2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1)
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网页查询酸图;(4)企业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邮箱等信息)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下午15:00(北京
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
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p:/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p:小wwn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
分局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青山路东方俪城对面联系人:王健电话:0472-5588064招标代理
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0472-6866316电子邮箱:
zyzb6666@vip.163.c0m2024年7月3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青山路东方俪城对面
联系人:王健
电话:0472-55880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张静
电话:0472-6866316
电子邮件:xyzb6666@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杂證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被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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