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0kv配电工程设计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0kv配电工程设计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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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Okⅴ配电工程设
计(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潮北省,宜昌市,点军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0kv配电工程设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点盛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其中,新建宜昌
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55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83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0kv配电工程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k¥配电工程设
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
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碳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碰商。: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碰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0kv配电工程设计(第
2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15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临时用电1Okv配电工程
设计(第2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4、预算金额10万元
5、最高限价:10万元
6、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65平方米。其中,新建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55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83平方米。
(2)采购范围:提供设计图纸及预算,后续提供竣工图纸等资料,配合电力验收(详见竞
争性碳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质量要求:设计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30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香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里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
业”。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我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
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形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碰
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碰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编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3、方式现场领取,领取碳商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8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淘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有限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
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枸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系方式:0717-6265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68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方式:0717-669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亚文
电话:0717-66920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5-404
联系人:安江
电话:0717-62657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人:高亚文
电话:0717-6692009
电子邮件:305355547q4.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飘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技术用房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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