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低压配电屏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低压配电屏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低压配电屏项目 | ||||||||||||||||||||||||||
项目编号 | ****-*******-JL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低压配电屏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使用功能:吉林石化公司生产计划所需低压配电屏,数量43面,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具体要求和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且为中油集中采购0.4kV低压配电屏MNS甲级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低压柜2013年以来在石化行业有相同或类似供货业绩50台以上,附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可隐去价格),方为有效业绩(业绩证明必须可以进行确认,必要时将组织对投标人实地考察)。 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1)有效业绩数量:50台以上; (2)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 (3)有效证明文件内容: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最终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 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已获得ISO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有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若潜在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3《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及电子版),在不晚于开标时间提交给招标中心的标书发售人员,标书发售人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给公司供应商准入主管部门。若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办理过准入、备案手续,又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的,将视为一次不良记录进行考评。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8月22日 17时00分00秒 | |||||||||||||||||||||||||||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8月16至2016年8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复印件)、《投标人银行信息表》(电脑填写并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及标书费电汇凭证扫描/复印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电脑填写并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要求填好后一并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供。上述所有材料(PDF文件格式)发送至标书发售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招标文件每套售800元,付款方式为电汇,务必在电汇附言中注明“WZ-0630文件”,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应一致,本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本公告第8条的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 “营改增”重要提示:1)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自身是否为一般纳税人。2)投标人不提供开票信息的,我公司将开具普通发票。3)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 |||||||||||||||||||||||||||
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1楼)。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送达。(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的5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足额到达了本公告第8条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务必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630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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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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