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选聘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于2024年7月2日作出(2024)湘07破申7号决定书,决定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启动预重整程序,并于2024年7月30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在预重整程序中顺利开展对景峰医药及关联公司的全面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工作。根据预重整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对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具体要求、安排等可向临时管理人索取《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文件》,有意向者请务必于2024年8月7日17点30分前提交相关竞聘材料。
联系人:张律师 孙律师
电话:183 0156 3820/151 1566 8212
电子邮箱:hnjfyyglr@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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