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乌苏市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乌苏市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 乌苏市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文号:乌发改【2024】126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69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项目规模: 新建建筑物8栋,总建筑面积约为5794.48平方米。其中:消防站执勤楼建筑面积4636.16平方米,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37.75平方米,消防训练塔建筑面积277,43平方米,门卫室1建筑面积30.87平方米,门卫室2建筑面积30.87平方米,变配电室建筑面积174.63平方米,园区智慧平台及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站站房建筑面积445.97平方米,事故应急池辅助用房建筑面积60.8平方米等,配套建设道路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062*********001
标段(包)名称: 乌苏市化工产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及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4日
总工期: 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 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能力,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 ①[设计] 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 ②[设计] 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化工石化医药专业乙级资质; ③[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化工石化医药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1)注册二级(含)以上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含)以上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2.3、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任职。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3.1、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按照《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新建建函〔2022〕25 号)规定具有具有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人),安全检查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 3.2、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牵头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经理); 3. 4、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所有成员单位的; 3.6、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设计单位牵头,施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各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④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到 2024年08月2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10:30
2.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钟双 联 系 人:李春雪、李甜、李航、杜萍、范艳娥
电 话:137*****555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8月0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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