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资金和县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一期)EPC总承包2.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2.3工程内容、规模:宁晋县碧源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引水工程和人工湿地系统工程两部分。引水工程包括在宁晋县碧源污水厂排污口建设取水泵站1处,沿汪洋沟左岸敷设引水管线至凤翔湖西侧,管径为DN600。引水管线长度约8.5km。人工湿地系统工程分为水平潜流湿地系统以及表面流湿地系统。潜流湿地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凤翔湖西侧环湖滨岸带;对现状凤翔湖、凤鸣湖进行改造,恢复水生植物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面积为******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日处理规模达*****立方米。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2 00:00至2024-08-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或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3 08:5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联系人:赵冰清,联系方式: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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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尾水湿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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