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龙门县沙迳中心小学功武教学点教学楼维修加固工程
惠州市龙门县沙迳中心小学功武教学点教学楼维修加固工程
惠州市龙门县沙迳中心小学功武教学点教学楼
维修加固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LHZYJY2016-5
招标人:龙门县沙迳中心小学
二〇一六年四月
惠州市龙门县沙迳中心小学功武教学点教学楼维修加固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为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惠州市龙门县沙迳中心小学功武教学点教学楼维修加固工程;
2、工程地点:龙华镇功武村教学点;
3、工程按设计项目清单要求施工进行;
4、招标人:龙门县沙迳中学小学;
联系人:吴伟方电话:189*****878
5、设计单位:广东远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预算审核单位:中山市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工程造价: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陆佰玖拾柒元叁角壹分(¥771697.31元);
7、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
8、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工期为100日历天;
9、招投标活动地点:龙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对申请投标企业的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范围及对标底价的说明: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本拟建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内的工程项目。本次招标项目以相关部门审核的标底总造价人民币771697.31元作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
四、工程保修期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中标单位在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10%。
五、工程造价结算办法:采用总价包干。
六、工程承发包方式:
中标企业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施工过程中工程款预付及进度款支付的方式由工程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商定,合同价即为中标价。(此项目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申请拨款,待工程验收合格经财政资金拨付,保质期满后付清)
七、对投标书的要求:
1、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建设工程投标报价》,填写后的投标书必须响应本工程内容、工期、质量等要求,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工程报价相应的“小写”、“大写”栏内填报本次招标总报价。《建设工程投标报价》须有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价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值的投标无效。
2、投标书必须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缴交保证金银行凭证及相关资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编制装订成册。
3、投标书必须装袋密封,并在封袋的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签章。
4、以上建设工程投标书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书面投标书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八、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时间及金额:
投标保证金按本工程造价的2%收取,具体金额为15000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该工程开标前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或地点,要求企业单位必须在开标前交纳保证金,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施工图纸归还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缴交指定账户为:
账户名称: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农商银行龙华支行
九、报价依据:
1、投标人按市场价,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施工、技术和资金能力,以及企业自身素质进行报价;
2、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招标文件;
3、市场竞争和工程施工风险;
4、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
十、投标书或投标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
1、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封装及签名或盖章。投标书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
5、填写投标书时涂改粘贴而又没有使用校对章(或法人公章);投标文件上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投标书填写内容涂改而无加盖校对章(或法人公章)者均作无效投标书处理;
6、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办理,未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的;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不准时参加本工程各项投标活动的;
8、投标书未按要求予密封;
9、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工期、质量等)的;
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十一、评标定标办法:
招标小组按有效投标书的总报价采用合理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十二、参加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1、2016年4月22日8:30-11:30;15:00-17:00;
2、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在龙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参加报名竞标的单位所持的报价投标书在规定的开标、评标、定标及招投标交易会现场递交。
十四、开标、评标、定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25日15:00在龙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十五、中标人须知:
1、中标单位应积极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书是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4、中标单位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中标单位必须通过提供保证金(或保函)的方式为其中标工程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具体数额为中标价的8%(5%-10%),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提交于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改为评标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违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给中标人[当中标人以履约保证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时,连本带息(银行同期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
6、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改由评标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十六、本招标办法为该工程承发包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
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13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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