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物权资产公开竞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物权资产公开竞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物权资产。

一、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为13,567,864.24元,其中:本金7,204,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6,288,832.24元,其他债权75,032.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4年4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大武口工业园区6119.17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大武口汝箕沟口*****.3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及厂区内洗煤机2台及附属设备、装载机3台、150T地磅1台、分选筛4台、储煤仓1座设定抵质押。赵春云以其名下下列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1)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23-2-3-2号,建筑面积101.37㎡住宅房产及对应土地;(2)大武口区前进南路前嘉小区10栋1单元6号,建筑面积72.82㎡住宅房产及对应土地;(3)大武口区解放东街133号,建筑面积174.88㎡商业房产及对应土地;(4)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山水人家26幢6号及6号阁楼,面积219.94㎡住宅房产及对应土地;(5)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09号,面积92.18㎡商业房产及对应土地。保证人为赵春云、赵领。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750******E,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工业园区(汝箕沟口),法定代表人赵春云,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股东:赵春云、赵领。经营范围为煤炭运销(不得在石嘴山地区开展煤炭储存活动)、电极糊、炭素制品、活性炭、电煅煤、洗精煤。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现企业已停产停业。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抵押人系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保证人1(也为抵押人):赵春云,女,住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保证人2:赵领,男,住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8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宁02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元、支付利息*******.64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5月21日 ),共计*******.64元;2020年5月22日之后的利息,被告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按照每日万分之3.7334的利率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二、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所有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石工商大动抵字2015第8号、抵押价值******元),对被告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名下的位于大武口汝箕沟口证号为石国用(2015)第*****号土地使用权、大武口区工业园区证号为石国用(2011)第2282号土地使用权及赵春云提供的其所有的位于建设东街以南前进北路以西证号为石国用(2003)第0150号土地使用权、位于文明南路以东黄河街以北证号为石国用(2007)第0677号土地使用权、位于朝阳西街南金山路以西证号为石国用(2009)第4822号土地使用权、位于建设东街以南前进北路以西证号为石国用(2003)第0149号土地使用权、位于解放东街北文明南路东证号为石国用(2010)第1988号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为*******元),对赵春云提供的其名下的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09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D*********号、抵押价值******元)、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南路前嘉小区10栋1单元6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号、抵押价值******元)、位于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山水人家26幢6号,6号阁楼(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号抵押价值******元).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23-2-3-2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号、抵押价值******元)、位于大武口区解放东街133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号、抵押价值*******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三、被告赵春云、赵领对上述第一判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赵春云、赵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追偿,或向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四、驳回原告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该判决书同时载明,在我公司收购该债权资产前,石嘴山银行石嘴山分行已收到鑫骉公司送去的929箱杜康酒,单价为2400元/件,石嘴山银行将929箱杜康酒一并移交至我公司,法院已确认为我公司所有,抵顶利息*******元。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3日作出(2023)宁02执22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赵春云、赵领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02元(含执行申请费*****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二、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被执行人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所有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石工商大动抵字2015第8号、抵押价值******元),对被执行人宁夏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名下的位于大武口汝箕沟口证号为石国用(2015)第*****号土地使用权、大武口区工业园区证号为石国用(2011)第2282号土地使用权及被执行人赵春云提供的其所有的位于建设东街以南前进北路以西证号为石国用(2003)第0150号土地使用权、位于文明南路以东黄河街以北证号为石国用(2007)第0677号土地使用权、位于朝阳西街南金山路以西证号为石国用(2009)第 4822号土地使用权、位于建设东街以南前进北路以西证号为石国用(2003)第0149号土地使用权、位于解放东街北文明南路东证号为石国用(2010)第1988号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为 *******元),对被执行人赵春云提供的其名下的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09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 D*********号、抵押价值******元)、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南路前嘉小区10栋1单元6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号、抵押价值******元)、位于大武口区朝阳西街山水人家26幢6号,6号阁楼(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号、抵押价值******元)、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北路223-2-3-2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字第******号、抵押价值 ******元)、位于大武口区解放东街133号房产(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号、抵押价值 *******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

2023年6月26日,石嘴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宁02执2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案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资产权属清晰,具备投资价值。

(六)瑕疵披露

该债权项下部分房产目前处于租赁状态或处于被占用状态。抵押的机器设备已灭失。

二、物权资产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30日,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与我公司签署《分户债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鑫骉公司的债权资产,同时我公司接收石嘴山银行移交的929箱(每箱4瓶装,每瓶净含量1L,酒精度52%vol)杜康酒,目前剩余3698瓶(缺少部分因搬运过程中损毁)。

三、处置方式: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竞价方式转让。

四、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6日。

六、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竞买时间及网址:2024年8月7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用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八、挂牌价格:450万元,保证金:9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上述债权、物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买须知、竞买标的瑕疵说明、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网址及用户名同上)或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我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书面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书面举报。与本次竞价有关的所有沟通函件,均须以书面形式直接交付我公司。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罗经理、徐经理 电话:0951-8829520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8829515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951-569911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8月2日

,宁夏

标签: 资产 债权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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