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项目的招标公告
本溪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4QHZB*******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4年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推广普及项目
预算金额:7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
采购需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机顶盒,采购7000台(含智能卡、遥控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方式:线下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消防孺子教育3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报名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文件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虹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中兴街186号
联系方式:159*****4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方式:158*****877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洁)
电 话:15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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