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招标/资审公告

霍城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招标/资审公告

霍城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县发改[2024]2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城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霍城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惠远镇央布拉克村、河巷村、良繁中心二村,三道河乡沙门子村,芦草沟镇长山梁子村,兰干镇阳光村、茹先巴克村、中心村,水定镇柳树巷子村、韩家庄子村、沙海庄子村、清水河镇。

2.1.2建设规模:1.新建供水管道33.791公里,配套砌块检查井133座。2.新建排水管道45.111公里,配套检查井744座。3.新建电缆入地 4200米。4.新建公厕4座,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419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完成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的社保证明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的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誉要求: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新疆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

(5)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不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新疆2024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企业投标。

3.5、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两项类似的施工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意见反馈表,以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以上业绩必须齐全,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同时设计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两项类似的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两项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主意见反馈表,以及相关网站截图,网站截图须提供查询网址,并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以上业绩必须齐全,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业绩认定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或设计企业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两项类似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以上两种要求满足其一即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该项目不做要求。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02日1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12日16时0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城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城县境内

地 址:伊宁市山东路3199号福瑞家苑综合楼G区31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韩堃

联 系 人:朱亚萍

电 话:138*****585

电 话:176*****204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 年08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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