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比选公告

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比选公告

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比选公告

本项目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1】179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公路段建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11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开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徐水区。

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崔迪城村北雄安新区与保定交界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西南经于迪城村西、防凌村东,在于迪城村南与1000KV特高压线相交,转向西上跨漕河,经东于庄村北,在马庄村东与规划国道G230新区西部快速路交叉,经马庄村北、刘庄和国公营村南,在梁庄村北下穿规划雄忻铁路和京广高铁,止于阎庄乡北保定市北三环处,终点桩号K13+160,路线全长13.16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采用整体式路基,宽34.5米,下穿京广高铁和规划雄忻铁路段采用分离式路基,路基单幅宽16.75米。全线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设置大桥1034米/2座、中桥1座、高速铁路分离式立交1处,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1.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查勘、调查和分析,查阅相关图文资料,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进行认真分析。根据调查分析,编写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分为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2.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线型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业绩;

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2人。

2.4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比选。(2)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8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参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者,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取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4:30,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比选公告在(https://cbl.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邮 编:******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0312-*******

2024年8月1日


标签: 水土保持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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