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残疾人SYB创业示范培训班第二期

绥化市残疾人SYB创业示范培训班第二期

项目需求详情

一、培训对象及人数
(一)培训对象:
1.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有培训需求的绥化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
2.零就业、一户多残、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无法参加培训的,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可由与残疾人有抚(扶、赡)养关系并履行了义务的亲属参加。
3.具备参加短期集中线下培训的智力和身体条件,有学习掌握相关技能的文化基础。
4.残疾人每人每年(自然年度)可享受不超过3次免费培训,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同一职业下的同一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不得重复参加培训。
5.已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不得参加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参加高等级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不得参加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培训,培训班次未结束的参训人员,不得参加其他班次培训。
(二)培训人数:
40人SYB创业培训班,如采购协议签订60个工作日内,仍达不到40人,但差额小于10人,不再继续征集,按实际人数开班并支付费用。
二、培训任务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掌握SYB创业的理论知识,提高创业意识,增强创业技能。在教学过程中,以创业意识培训为基础,加强创业模拟实训,满足社会化创业需求。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提高创业意识。
四、培训内容
1.依据《绥化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绥人社发〔2024〕8号)》文件要求,残疾人SYB创业培训班应按照《目录》要求的课时完成。
2.考虑到残疾人身体状况及实际就业过程中的技能需要,残疾人SYB创业培训内容可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编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印发的《创办你的企业-创业计划培训册》的内容。
3.增加半天培训时间,增加残疾人一件事线上应用培训2课时(由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授课)、开班式结业考试各1课时(由供应商组织),上述4课时不测算课时费用。
五、课程安排
根据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管理系统录入要求及残疾人身体状况,每天培训时间不超过10个课时。
参照《绥化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绥人社发〔2024〕8号)》要求,SYB创业意识课程为24课时,每天不超过10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培训总时间为3天,加入一件事线上办理应用培训、开班式和考试后总时间为3.5天。
具体课程安排由供应商制定详细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作为响应文件和评审的重点内容(开班当天午饭前报道,下午1:30举行开班式,当天课程安排除残疾人一件事线上应用培训、开班式外至少安排一节理论课)。
六、培训管理
根据(残联发〔2022〕33号)文件要求,承接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登记,年审(检)合格;
(二)有规范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服务承诺;
(三)承接残疾人培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有培训所需的软硬件等设施设备和无障碍环境;
(五)消防和卫生达标;
(六)符合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供应商:
(一)被有关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批准许可文件的;
(二)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
(三)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培训机构目录的;
(四)在办学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
(五)有其他不宜承接残疾人培训行为的。
除此之外,考虑到学员安全及培训质量的保障,还要求供应商满足:
1.供应商必须为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2.供应商应具备所承接培训班内容的培训资质和相关培训师资力量。
3.供应商在培训期间需根据残疾人特点实行集中管理,组织专门团队负责参训学员日常生活照料、安全管理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4.供应商在开班前需负责对报名残疾人进行能力评估,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签订《培训承诺书》方可开展培训。
5.供应商要按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对培训学员进行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做好影像和资料留存备查。加强对参训学员的管理,培训对象出勤率在培训课时70%以上的方可接受考核,考核合格后准予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展开

项目名称:绥化市残疾人SYB创业示范培训班(第二期)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周期:6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竞采最低限制:¥*****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市区内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02 12:38:04

报名结束时间:2024-08-07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8-02 09:38:04

采购编号:HLJGCYC********Z202*****216

采购单位:绥化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残疾人 培训班 创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