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乡色日克墩村10亩耕地-灌溉水田公开竞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乡色日克墩村10亩耕地-灌溉水田公开竞价

土地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夏乡色日克墩村
面积: 10亩(机动地10亩)
流转年限: 3年
土地类型: 农业用地-耕地-灌溉水田
平价水: -
底价: 3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 0万元
灌溉方式: -井灌
井数量: 1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8-01
报名保证金: 1000元
联系人: 沙塔尔
联系电话: 139*****928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竞价时间: 2024-08-02 11:08
竞价地点: 夏镇色日克墩村
其它说明: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使用性质及用途。 二、标的物: 5座大棚,每座2亩,总共10亩三、报名须知:1.标的物的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2.此次交易只可以报名户口在本县的个人。3.参加此次交易的人必须提供种植方案,村审核通过后才有资格参加。 4.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需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1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交易;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交易结束后,中标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缴清第一年承包费和交易服务费后,直接退还保证金或按保证金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其余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保证金不计息退回原汇款账户。6.本次交易成交人弃权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人未参加交易的,或者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人在交易中不交易的,交易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作为村集体收入。7.交易保证金支付: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8.缴纳保证金账户:托克逊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38*****201**********开户行:吐鲁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行号:402*****0203 8.合同签订:受让方与村委会签订合同,须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费。四、交易程序: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摘牌成交;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取网络交易的方式确定流入方。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7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五、注意事项:意向流入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托克逊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1)意向流入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2)意向流入方的网络交易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3)意向流入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交易的(4)意向流入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交易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六、相关要求:1.在承包期大棚内棉被,大棚膜,轨道车,卷帘机,等附加设施安全防范由承包方负责,乙方因使用不当损坏,负责维修和承担照价赔偿责任。2.在本合同履行中,必须在本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作物中选择,不得种植非法作物。 3.大棚周围不得生火,刮大风时不能用电,村委会统一断电时,积极配合,大棚周围和里面存在安全问题时,乙方负责处理。4.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清理大棚内及大棚周围的垃圾,保持清洁交付给村委会。5.中标者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如乙方没有按时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由甲方找人清理,但是清理费由乙方缴纳。 七、交易须知:1.交易规则:本次租赁铲车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价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价高者得,(即:以标底价为基础,交易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交易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1.报名时流程:下载e聚农宝登录-土地交易大厅-点击报名。2.交易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11:00时。(如特殊原因往后推迟,时间另行通知)托克逊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0995-********.交易成功者则须按e聚农宝APP公示要求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标签: 灌溉水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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