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改委办公楼空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发改委办公楼空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发改委办公楼空调项目(招标编号:GSPH-ZB2024-023),项目业主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邀请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发改委办公楼空调项目

2.采购需求:甘肃省发改委办公楼12层、13层空调采购安装。

3.招标内容:具体参数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05元

5.最高限价:******.05元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承诺函》;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彩色截图或信用报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5至2024年08月0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六、开标日期及投标文件递交:

1.开标日期:2024年08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时代广场14F-G会议室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中央广场1号

联 系 人:何亮

联系电话:093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时代广场14F-G

联 系 人:华晋

联系电话:189*****653

甘肃普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项目 办公楼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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