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盐城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2024年度盐城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2024年度盐城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盐城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 2024 年盐城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公路网〔2024〕14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交通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2.1.2建设规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 2024 年全省普通国省道路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交公路网〔2024〕66 号)中的建设计划,结合盐城市路网管理实际需要,现需对交通量调查点、视频监控点进行布设和优化调整,本次招标内容具体如下:在盐城境内普通国省道新建一类交通量调查点 5 处、迁移一类交通量调查点 1 处、新建视频监控点 94 处,在 G204 现有视频监控点位采用机器视觉技术等,以及配套通信供电、防雷接地、 土建工程和数据存储、视频上云、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等。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即2024LWJC-1标段(建设地点为: 盐都、射阳、亭湖、大丰、东台);2024LWJC-2标段(建设地点为建湖、滨海、阜宁、响水、高空点位)。主要内容为:在盐城境内普通国省道新建一类交调点5个、视频监控点94个(沿线67个、桥下空间27个),迁移一类交调点 1 个,在 G204 现有视频点位采用机器视觉技术等,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内容包括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通信系统、供电与防雷接地系统、土建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定标顺序为:2024LWJC-1标段→2024LWJC-2标段)。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面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中标,以此类推。
2.3合同估算价:2024LWJC-1标段约405.36万元,2024LWJC-2标段约401.58万元。
2.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50日内完工。
2.5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0月上旬。
2.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7缺陷责任期:12个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验收合格后起算)。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资质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独立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5为准,时间以系统生成的投标报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 CCC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 日前已在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 (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可查询,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满足的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 万元及以上的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4为准,时间以系统生成的投标报表4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2.2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子与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2.3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2.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均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连续六个月(指2024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
3.3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文件相关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 案的信用信息(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3.6.1 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 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 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 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不组织现场踏勘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不组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8 月 26日上午9:00 时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不论投几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 地 址:盐城金融城10号楼806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15-******** 电 话:137*****915
10.其他10.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10.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8 月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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