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卷烟厂2024年-2027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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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大理卷烟厂 2024 年-2027 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大理卷烟厂 2024 年-2027 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 2024 年-2027 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项目
2.2 项目编号:2463030702010052.02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大理卷烟厂 2024 年-2027 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维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理卷烟厂的生产区、库区、办公区等管理范围内的消防报警主
机及其与其连接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供配电设施、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话、输入输
出模块、控制电脑、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显示盘、可燃气
体探测系统等消防设备的检查测试、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
求)。
2.4 项目地点:大理卷烟厂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实
际履约情况对中标人进行阶段性评价、验收。若评价、验收不合格或者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有权单方调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或单方终止合同。
2.6 质保期:更换的配件、材料其质保期为 1 年,在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中标人
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招标人要求及投标人承诺,以上标
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 出资比例为:100% 。
2.10 项目金额:本项目投资概算约 110 万元/年(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第 7 号令)规定,在“社
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须提供在“社会消
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的单位查询信息记录)。
(3)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
贿人 2017 年 10 月 15 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
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4)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 2023
年 9 月以来至今为其购买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为项目
负责人时,则不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②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
a.至少拟派 3 名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技能及以上(或消防设
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四级/中级工及以上)的维保人员常驻现场(可含项目负责人),须为本
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 2023 年 9 月以来至今为其购买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
件;
b.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须配备 1 名专(兼)职安全员(可含项目负责人),须持证上岗(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 2023
年 9 月以来至今为其购买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
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需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如有第三方
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无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则提
供公司内部财务报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承诺不存在未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导致网络安全事件或数据泄露,违反网络和
数据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提供承
诺书)。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
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
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云采招阳”)进行在线发布招标
文件,投标人可进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缴纳以及接收本项目相关公示公告推送。有意
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收到投标邀请函的供应商),需于 2024 年 08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1)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企业认证
通过后进入用户后台在项目列表中查找目标项目点击【立即投标】开始获取招标文件。
(2)进入目标项目投标操作窗口,同时上传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项目负责人端
进行审核:(资料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
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
件)。
(3)资料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潜在投标人须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后可在当前页面费用表内申请文件
费开票(发票类型为电子普票或电子专票),并进入下一环节【招标文件下载】。
4.3 本项目不进行电子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需办理 CA 锁,也无需在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
件。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缴费未发布或在下载页面中无待下载文件等情况,请稍作等
待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在线获取文件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详见平台各操作
界面右上角),投标项目业务流程问题请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建设东路191号大理卷
烟厂2楼评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联 络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建设东路 191 号
招标代理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络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4 层
联 系 人:李咏倩、田迪、蒋伟鸿
联 系 电 话:0871-63139599、0871-631395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火灾自动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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