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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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2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8 23:59:59 |
采购单位 |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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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001 | GSWY-2024-008 | 工程-施工 | *******.76(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张鳌坡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独店镇张鳌坡村。
3.建设规模:在张鳌坡村新建水渠500米,新建公共厕所1座,改建公共厕所1座,治理沿线斜坡1560米,砂化生产道路2000米,安装垃圾收集箱200个,硬化场地175㎡,治理沟头4000m3(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102.******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1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共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11时00分至2024年08月07日11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11时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8日23时59分。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中标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2份,1份(word格式)及1份(PDF格式),光盘1份送至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GSWY-2024-008
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街道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53*****324
附件信息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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