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州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土壤、植株籽粒检测采购公告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关于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州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土壤、植株籽粒检测采购公告
根据《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州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土壤、植株籽粒检测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一)土壤检测
土壤检测数量:50个。
序号 | 名称 | 检测项目 | 最高控制单价(元/个) | 检测数量(个) |
1 | 土壤 | 样品制备 | 20 | 50 |
2 | PH | 30 | ||
3 | 有机质 | 50 | ||
4 | 全氮 | 50 | ||
5 | 碱解氮 | 50 | ||
6 | 有效磷 | 50 | ||
7 | 速效钾 | 50 | ||
8 | 缓效钾 | 50 | ||
合计 | 350 | 50 |
(二)植株籽粒检测
水稻、玉米植株和籽粒检测数量:20个
序号 | 名称 | 检测项目 | 最高控制单价(元/个) | 检测数量(个) | |
1 | 水稻、玉米植株和籽粒 | 全氮 | 50 | 20 | |
2 | 全磷 | 50 | |||
3 | 全钾 | 50 | |||
合计 | 150 |
本次采购项目不允许单项报价。
二、申报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的报价。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所需资料(一式二份):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书、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评价标准的一致性,采购供应商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批准指标必须包含本项目的所有指标。
(二)此次采购不接受二次报价,报价表和所有相关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自行密封,封口处请加盖公章。
(三)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邮寄或派人送至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迟到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在公告期内收到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后,组织项目工作组召开采购评审会,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材料、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s://www.xsbn.gov.cn/znyj/znyj.dhtml)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采购单位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彭文君,电话:0691-*******
邮寄地址:景洪市广电路8号,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邮编:******
附件:2024年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采购报价表.xls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2024年8月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