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排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排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排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阳政采磋商-2024-39
2、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排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南阳政采磋商-2024-39-1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排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根据环保巡检业务需求,对南阳市中心城区和县区指定区域(遵照军民航相关规定,巡检范围不包含机场周边及限飞区域)使用无人机进行高清直播周期性巡查活动,提供无人机生态环境巡检服务,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监察的工作效能;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
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办理 CA 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 办理所需资料》。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4、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方法〉的通知》(宛财购〔2021〕11 号)要求,供应商(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 管理系统 ”在线打印《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人(供应商)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
5、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专家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注: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叶启森
联系方式:184*****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旭宸工程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大道恒大帝景31幢402室
联系人:陈冲
联系方式:132*****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冲
联系方式:132*****812

标签: 污染源排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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