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运营维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运营维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新做活做实政法正面宣传工作,做优做强做响政法网络新媒体,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的运营与维护服务工作,现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运营维护(目录代码:A1504、目录名称: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 主要内容
(一)昆明长安网运营
1、 信息采编:对网站进行每日信息更新,每年采编全市政法各部门及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中国长安网、云南长安网以及省、市重点新闻网站等网站发布的稿件和多媒体产品,不少于6000条,昆明长安网发布信息每年不少于2000条。
2、 主题规划:结合年度宣传重点,在政法工作会、春节、中秋、国庆、110警察节、12.4宪法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等重大节庆及重要会议、事项等节点做主题规划,设计宣传图片、设置专题专栏等。
3、 升级改版:参考中国长安网、云南长安网及其他先进地区长安网建设经验,对昆明长安网及15个子网站进行整体升级改版和优化设计,形成集群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4、 站群检查:对下属15个子网站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对长期不更新,内容不符合规定,存在错别字与死链接等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督促并协助整改。
5、 情况汇总:汇总月度、半年、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统计信息报送、稿件采用、活动举办等相关情况,并及时按规定报送省委政法委。
(二)昆明政法微博运营
1、 信息采编:按照《昆明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微博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对微博进行每日信息更新,每年采编全市政法各部门及中央、省、市重点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原创数与转载数不少于*****条,其中原创数不少于70%。
2、 主题规划:结合年度宣传重点,在政法工作会、春节、中秋、国庆、110警察节、12.4宪法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等重大节庆及重要会议、事项等节点做主题规划,每月建立微博话题不少于1个。
3、 视频直播:根据工作需要,利用主流媒体直播大厅、设备等专业平台,确保每月进行一次直播活动,各县(市)区委政法委结合自身实际配合开展。直播结束后,剪辑成数期视频供昆明政法融媒体中心各新媒体使用。
4、 情况汇总:汇总月度、半年、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统计信息发布、稿件采用、网民互动、直播话题开展等相关情况,并及时按规定报送省委政法委。
(三)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与“平安昆明发布”微公号的日常监测监管和后台安全保障
1、 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对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与“平安昆明发布”微公号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对三个平台上的错别字、错死链接、错误使用的名词进行监控监测,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平台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2、 对昆明长安网群、昆明政法微博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新闻宣传信息审定发布规定》,落实三审三核制度,保证内容的安全性。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原则,做好把关审定工作。未经审定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3、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有关信息安全的标准和规范建设,防篡改、防攻击、防劫持、错别字扫描、错死链接扫描等,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1)故障处理。针对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24小时提供远程或现场应急响应服务,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2)账号管理。对系统中的账号进行严格管理,设置密码,配合各级网站管理员停用、启用账号和重置密码等,开设使用和管理权限。(3)保障服务。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为各级网站管理员解答并处理信息发布、网站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4)系统修改。在不修改系统底层、不开发全新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收集整理使用者的需求,对系统进行修改完善。(5)情况反馈。按季度提供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网站概况(网站信息发布情况、网站访问情况,栏目更新情况);微博情况(微博原创信息量、转载信息量、关注人数等);监测情况(网站、微信、微博、子站错别字情况,整改情况;网络安全情况报告。
(四)日常推广宣传工作
1、 结合工作实际,在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开设专栏,对重点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利用主流媒体的网络平台优势,扩大宣传深度与广度,采取合作报道、外推、建设专题等手段扩大宣传影响。
2、 实地采访、视频拍摄、主题宣传活动等全媒体宣传形式,扩大影响。
3、 探索AI虚拟仿真人主播、网站无障碍适老化建设等新兴前沿科技,满足新时代宣传工作需求。
注:部分项目可能涉及资金,依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五)完成好其他相关工作。
1、 每月25日前向省委政法委报送文章不低于30篇。
2、 拟写每月政法委宣传工作总结,汇总昆明市政法新媒体矩阵工作情况。
3、 收集县区政法委工作情况,拟写年度月度工作通报。
4、 提前策划收集宣发各类主题素材。
5、 按质按量完成每月工作指令。
6、 按照季度提交网站系统安全报告。
7、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六)人员保障
成立运维专班,设组长1人,负责与市委政法委的对接联系,整合专班工作;专职采编员1人,负责专职运营维护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等相关具体事宜;信息巡查人员1人,负责对昆明长安网、昆明政法微博上的信息内容进行二次巡查,保障信息安全性;采编后备员1人,负责在专职采编员暂时空缺时临时补位,保证工作正常推进;技术员1名,负责专业技术服务,如网站安全、网站修改、图片设计制作及直播保障等。同时,根据工作需求,调派专业记者1名参与相关工作的报道。
四、 提供服务方的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新闻研究、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资质;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信息系统开发、运营、维护等能力;
(三)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 服务期限及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期限:一年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参与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8日,共计5个工作日。
(二)报名材料:
1.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2. 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 计划实施方案、从事公共公益宣传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保密协议、报价单(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不退还。其中计划实施方案和报价单需密封提交。
(三)截止时间:请于2024年8月9日下午17:00前,报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363-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德佳;电话:0871-********。
十、 服务提供方确定办法
由我委根据企业经营、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后,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服务提供方即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特此公示
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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