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招标公告

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监测评价招标公告





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监测评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DSFY*******
采 购 人: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邯郸市帆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办法.
第四章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五章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邯郸市帆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8月 14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SFY*******
项目名称: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内容包括: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评价,对区域主要农作物谷草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关键系数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2日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 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邯郸市帆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 分地点:大名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 分
地点:大名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大名县人民政府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邯郸市大名县
联系方式:杨亚娴177*****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邯郸市帆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果园路228号(融富中心A2-3-2号)
联系方式:安扬0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扬
电话:031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名称 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
1 采购单位 采购人名称: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大名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亚娴177*****186
2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邯郸市帆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果园路228号(融富中心A2-3-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安扬0310-*******
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服务期限 6个月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采购内容 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 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8 磋商最高限价 ******.00元 (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注: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 服务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4 答疑 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任何疑问等问题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15 磋商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磋商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
3.磋商文件应按第六部分“磋商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磋商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5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4日09点0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6 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 分地点:大名县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17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18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9 签字或盖章要求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封面加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位置盖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已在指定位置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
20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与应邀竞争性磋商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磋商小组成员。
21 合同的签订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持成交通知书原件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
22 付款方式 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3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算。
24 公告发布媒体 大名县人民政府网
25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26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该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的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的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7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28 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4、监狱企业证明函)
29 其他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开标时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磋商须知前附表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2 供应商不得转让磋商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3.1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技术条件、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3.2.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招标人提出,采购人对疑问或异议做出澄清说明。
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3.3.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
3.3.2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将通过大名县人民政府网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3.3如果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大名县人民政府网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
4.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
4.1.1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
4.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
4.1.3相关的法律法规。
4.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4.2.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4.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所述的各种资格、资质、业绩等证明文件,其原件的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中,并保证清晰。供应商对其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若发现为虚假响应的,供应商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4.2.3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2)承诺函、供唱价时使用的磋商报价一览表;
3)供应商编写的商务文件应是对采购人商务要求的详细响应与说明文件。
4)供应商编写的技术文件应是对采购人技术要求的详细响应与说明文件。
4.3磋商报价
4.3.1报价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提供的技术资料。
4.3.2报价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上标明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质量及服务期的全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同价款方式、风险范围及幅度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方案,依据企业和市场价格或参照现行标准进行编制,自主报价进行投标。
本项目报价分两次,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初次报价,磋商过程中应邀磋商人均有第二次报价的机会;二次报价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一经成交,价格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本次招标设定磋商最高上限,磋商最高上限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最高上限。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4.4.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4.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需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
4.5保证金
详见须知前附表。
4.6如《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错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4.6.1如果单价和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4.6.2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4.6.3磋商报价构成表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4.6.4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4.6.5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4.7.1.磋商文件正本一份,副本3份,电子版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7.2.磋商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
4.7.3.磋商文件应按第六部分“磋商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7.4.磋商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8无效标条件
4.8.1《磋商响应文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的;
2)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3)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授权委托书不符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
6)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的;
8)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4.9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开标及评审
5.1开标
1、 项目磋商小组将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只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磋商和打分。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评审
5.2.1评审的依据
磋商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如有)、《磋商响应文件》。
5.2.2评审原则
评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5.2.3评审组织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应以授权委托方式参加评审,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5.2.4评审程序
(一)评审程序
磋商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审:
1、组建磋商小组,选举磋商小组组长;
2、评审准备工作;
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采购人审查如果投标人资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符合性评审
5、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6、磋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 2 家。
7、商务部分评审
8、推荐成交候选人。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得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
9、整理评审成果,编制采购记录并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采购记录;
10、磋商小组解散,评审结束。
(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
(2) 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
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
(2) 发现某磋商小组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应实施回避的。
3、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己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
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二)评审活动结束
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采购记录后,评审活动结束,磋商小组即告解散。
5.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5.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者说明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5.3.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澄清的部分。
5.3.3磋商小组可以接受《磋商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5.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5.4.1从开标之日起至签发成交通知书前,供应商不得就与其磋商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单独接触。
5.4.2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六、成交
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成交公告公示1日后,如无异议,在成交公告公示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6.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3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通知落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七、保密
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之前,磋商小组的成员不应该向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审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八、授予合同
8.1授予合同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过评比后确定的成交候选人。
8.2签订合同
8.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8.2.2《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对磋商内容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之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8.3拒签合同
除非合同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与下一排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磋商。
九、其他
9.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编制的,未尽事宜,参照以上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办法
一、 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人根据本采购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成员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磋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正、公平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
三、 评审办法
1、评审准备: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进行第二轮报价。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8、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9、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的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做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1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1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只有1家或2家则推选1名或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环保工艺标准合格的供应商,如若环保工艺都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资格审查表
序号 采购内容 评审标准 通过(√)
不通过(×)
1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有且本人与身份证和 授权书相符合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且合法有效的通过;否则不通过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承诺函
有且合法有效的通过;
否则不通过
4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结 论
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资格检查,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写明不合格原因。
附件1
承诺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 并已完全了解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和商务条款等要求,我方保证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4: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符合性检查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通过(√)
不通过(×)
1 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报价表、投标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2 供应商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3 投标报价低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4 没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合格:通过
否则:不通过
结 论
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写明不合格原因。
综合评审表(100分)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审标准
投标总报价 10 评标基准分:10 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即各项优惠后的实际价格总和)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方案
35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流程规范可行得 35 分;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较合理,流程可行得 25 分;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一般,流程可行得 15 分; 项目总体方案欠合理得5分;缺项 0 分。
进度计划保
证措施
15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详细可行的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得 15 分;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内容通用、简单的方案,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12 分;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内容方案可行,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得 8 分;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内容一般,得 4 分; 缺项 0 分。
质量保障措

15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完善,得 15 分;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 12 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得 8 分; 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 4 分;
缺项 0 分。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完善,后续服务安排完善、合理、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服务标准高,得 10 分; 服务承诺合理,措施基本可行,满足磋商文件后续服务安排、要求的得较完善,得 8 分;服务承诺较合理,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5 分。服务承诺一般、结合实际一般,得 2 分。缺项 0 分。
项目组人员
安排
15 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完善、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保障措施到位,有固定专人服务,得15分;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合理,满足本项目需求,保障措施一般,能够临时安排服务,得 10 分;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保障措施稍欠缺,较能临时安排服务,得 5 分;服务团队人员安排、保障措施、服务安排较差,得 2 分;缺项 0 分。
注:1、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得分;
2、以上评审内容如果缺项则该项不得分。
说明:磋商报价超出拦标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低于企业成本的磋商报价,由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小组认为低于成本的磋商报价,则供应商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竟价,(应事先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向评委提供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有得分相同情况,将以报价低者为先。磋商报价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内相关规定,否则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文件也将按废标处理。
第四章 合同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
中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 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内容包括: 。
2、本协议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三年。
3、服务地点: 。
第二条 协议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年(¥________元/年)。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为:(可参考行业标准)。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在交付服务成果后 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 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 _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章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
2.采购需求: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评价,对区域主要农作物谷草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关键系数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6个月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6.招标范围: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完成秸秆还田监测评价、展示基地建设等工作。。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大名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监测评价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声明
二、磋商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单位基本情况表
六、服务方案及计划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采购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响 应 函
致:(采购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对上述磋商文件各部分内容的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服务,服务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同时承担任何服务质量缺陷责任。我方确认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与本响应函一起,我方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磋商保证金。
5、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供响应文件中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无弄虚作假现象。
6、我方承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我方拟派到本招标项目部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承包期限内不更换。若我方未经采购单位批准更换项目部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我方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同意采购单位可据此情况解除服务合同。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单位: (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磋商总报价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备注
单位: (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单位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签署递交投标文件的不需提交此授权委托书。
五、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子邮箱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若有)
备注
六、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资格审查表)
七、服务方案及计划
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作物秸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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