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治夏令营工作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治夏令营工作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制作开展法治夏令营作目拟进行比选,特以公告形式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开展法治夏令营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我院提供法治夏令营活动方案制定、物料涉及制作等,具体活动要求及参考方案详见附件。

三、比选预算:*****元以内。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申请人未对本次比选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

3、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2:00,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七、最终结果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官网单位财政信息栏目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其他要求:

详见项目要求。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津路东段1099号

项目方案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

比选文件递交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8-********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比选报价为基准价,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 *30分。

2

项目实施方案

40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仅限于①活动的内容安排、②活动流程、③费用预算、④项目人员配备等,以上每项内容提供了详细方案、内容完整、切合项目实际 情况、有针对性进行阐述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 缺失或者漏项扣10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合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3

履约经验

30分

1、比选申请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案例的,每有1例得5分,最多得3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天府亮晶晶法治夏令营活动要求及参考方案.docx

比选文件.doc

标签: 开展法治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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