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后勤保障部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垃圾屋装电材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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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屋装电材料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 元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见:附件)

(二)配置要求:

1、必须为正规生产厂家、合格品。

2、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满足上述配置标准的要求。

(三)交货:

1、交货期:自确定为中标供货商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交货方式:供方送货上门。

3、交货地点: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

4、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否则需方有权拒收。

5、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性能与公告约定一致,并按投标时的报价材料所列厂家品牌等供货,若出现不符,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及时办理退换货并负担全部费用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验收:

1、供方将全部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认为达到使用要求的,应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需方无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应在供需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货物的验收按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质量需符合国家对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约定之情形者,需方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并交由供方签字确认,或由供需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货物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3、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较大争议时,由广东省质检部门鉴定。货物符合约定技术要求的,鉴定费由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供方承担。对验收或鉴定确认不合格的货物,供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使之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需方有权拒收。

(五)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需方收到供方出具的境内供货货物结算款全额正规发票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六)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的供货时间内,供方未按时完成供货,需方有权终止供需关系。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3、需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拒收货物。

五、报价说明及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资格。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须提供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运输及保险、装卸、售后服务费用及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2、报价材料、方式及时间:

(1)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价表(见附件);单价和总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无效。

②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或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密封要求:

①报价材料需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封套上注明: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②如因供应商密封不严导致报价材料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需方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③未按密封要求密封或非需方原因提前启封的报价材料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做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材料采购结束后,需方不退回给报价人。

(4)报价材料递交方式及收取截止时间:

①报价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9时00分,逾期需方不再收取。

②需方收件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勤海楼105

收件人:李映红 联系电话:136*****209

③非需方原因导致派送时间逾时或报价材料丢失的,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评审:

本项目由需方根据采购需求组织评审,报价材料符合要求,最低价中标。评审结果将在需方网站(www.gdou.edu.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信息: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38*****255

八、附件:垃圾屋装电电材料采购报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屋装电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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