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公建民营”经营权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公建民营”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信 息 | |||
工程名称 | 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公建民营”经营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 ||
徽商银行保证金帐号 | ************************3; | ||
徽商银行标书费支付帐号 | ************************4; | ||
详细信息介绍 | |||
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公建民营”经营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ZFW2016-4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公建民营”经营权项目 2、招标备案单位名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3、招标人:宿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二、经营条件: 老年公寓:提供老年公寓A、B、C、D楼和老年活动中心2、3层,建筑面积13000多平方。土建和装潢工程已结束,室内配有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花洒、浴霸、洗脸盆、坐便器、阳台晾衣架。其中132个标准间,8个高档套间,12个三人间,12个六人间,4个值班室,老年活动中心二楼、三楼70多个床位,共可入住老人400多人。另设有公共洗衣房、演艺厅、阅览室、健身室、室外门球场和篮球场等,配套设施齐全。 三、设施维修条件: 招标人提供的房屋、围墙等固定资产的5000元以上的维修工程由招标人承担,5000元以下的维修工程由中标人承担。 四、物价政策及运营补贴政策: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5〕40号)规定:我省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建设运行的养老机构,具体服务价格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各地价格、民政部门不再直接定价。 如政府对于老年公寓公建民营项目有具体补贴政策,投标人中标后可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积极申报,招标人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协助。 五、经营期限:十年。 六、资格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负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管理服务团队,有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的良好记录, 2015年年营业性收入不低于500万,且无债务纠纷; 3、全国范围内需有正在经营的老年公寓、养老院、社会福利中心(院)、护理中心(院)、疗养中心(院)或其他专业养老机构,经营养老床位300张以上;有正在运营的或已完成运营的福利机构成功经营案例。 4、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6、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终确定5家单位入围。如果资格申请人合格数量大于3家且少于或等于5家,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入围并进入下一步投标环节。 七、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附件。 2、招标文件价格:500.00元整(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请在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附件下载。如参加投标,须在开标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5、外地进宿单位在中标后,须在宿州市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并在民政部门备案。 八、其它事项说明 招标文件费用:须从投标申请人单位账户转入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指定账号。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注意事项: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逾期拒收投标文件。户 名: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账 号: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费账号 (提示:开户行:埇桥支行,如找不到,找到“?桥支行”即可)。 资格预审申请人如需招标文件发票,凭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据复印件,在开标当天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财务窗口换取发票。(地点:宿州市磬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电话:*******)。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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