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城乡文化舞台和文化大院提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城乡文化舞台和文化大院提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招标
科审发(2023)55号、黎发科审发(2024)43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黎城县
委员会宣传部,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黎城县城乡文化舞台和文化大院提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二次
2、建设地点:黎城县
3、建设规模与内容:对黎城县7个村文化舞台和文化大院进行提升改造,其
中:重建文化舞台1398.96㎡,改造文化舞台
1128.83㎡,改造附属建筑物
1961㎡,硬化文化大院内广场 4679.14㎡,拆除建筑887.26㎡,拆除并修建大门、
围墙 214.45m。并进行室外配套公用工程提升。
4、计划工期:8个月。
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
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
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
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经理
及项目班子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