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汾阳市西马寨村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Q1411822024080203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西马寨村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
管投资发〔2022〕68 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全部由汾阳市财政解决。招标
人为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日处理污水量 2 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2.0 万 m³/d 的污水
处理厂一座及 5.708 公里污水管道。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 1 标段,标段(包)内容:勘察部分:勘察、测绘及相关后续服务;设计部分:
初步设计;
2.3 总投资额:18157.36 万元;
2.4 资金来源:全部由汾阳市财政解决;
2.5 建设地址:山西省汾阳市;
2.6 服务期限:30 日历天。
2.7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勘查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
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水、排水))和工程勘察资质(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拟派勘察项目负责
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为主体,代表联合体在
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②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成员企业相关证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 联
合体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分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⑤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4.2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山西省吕梁市)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
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CA 证书)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吕梁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5.3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 现
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或纸质方式提出
本项目异议接收单位: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 9 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58-7223291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吕梁市)》上发布。
9.2 本项目全面实行远程线上开标,项目发起解密 30 分钟 内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解密、确认报价。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
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投标。
9.3 为落实为落实‘吕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投标活动实行“承诺制+评定分离”的通知’,参加项目的各投标人需按投标文件格式
要求填写《山西省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
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监督电话:0358-7223291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汾阳市永和西大街 9 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8-7236879
招标代理:太原什典方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131 号华德中心广场 A 座 1605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43586416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