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住院陪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住院陪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新锦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兰州市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住院陪护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SXJS-2024-039

二、预算金额:无(自主报价)

注:下列4项总和为总报价额

1. 全自理陪护;2.半自理陪护;3.全失能陪护;4.体重超重及重大手术等特殊情况需要双人陪护;陪护服务费标准全天24小时陪护,具体按磋商文件给定的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采购内容:指派经过专业培训的陪护人员为病人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内容包括:协助病人服药、进食、洗漱、擦浴、翻身、康复、大小便等非医疗技术护理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相关查询结果应显示截图时间,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响应文件);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网上登记需提供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文件获取时间等);

注:各潜在投标人可将以上资料编制成册,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qq.com,发送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08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3号盛达金融大厦C座11层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对本采购项目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兰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窑45号

联系人:王元林

联系电话:131*****92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锦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路3号盛达金融大厦C座11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648

甘肃新锦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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