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冷库设计项目
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冷库设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冷库设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设计冷库的图纸及冷库所需设备预留空间,一楼为保鲜冷库作为农产品长期储存,二楼为预留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3780.70平方米。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包含室内平面图、效果图,平、剖面图、功能分析图、示意图等,以及全套施工蓝图。
2.4设计要求: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和标准,并应通过招标人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8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上午8: 30到11: 30,下午14: 30到18: 00,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宝丰国际商博城32号楼201室,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195*****333。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3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5万元。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并经图审合格后15日内,甲方付乙方中标价的90%,余款一年后付清。(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及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按照得分高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林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芦蒲镇新荡村四组16号 地 址:阜宁县宝丰国际商博城32#-201室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151*****028 电 话:195*****333
2024年8月2日
标签: 新建冷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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