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6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浮山县2016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项目已由临汾市林业局文件以临林资发【201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浮山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浮山县林业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浮山县2016年第一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SXZDF********
2.3建设地点:浮山县天坛镇东关村、河底村
2.4建设规模:植苗造林441亩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植苗造林包括苗木、整地、栽植、补植、抚育管护,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林造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林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中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 17 日至2016年8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 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1)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具备林业主管部门评定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中级工程师及身份证原件;(9)投标人企业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 24 日至2016年8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浮山县林业局
联 系 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130*****197

招标代理: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8*****618

2016年8月 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植被恢复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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