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受咸丰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委托,对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ESTXZBXF2016-20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机构项目
(三)采购预算:总价97.5万元(32.5万元/年,最高限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社会化服务:提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需设施设备;协助产权查询、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新成立的公司且不足三月除外)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公司财务制度原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附投标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投标规划技术人员的证件原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的公司自行作出申明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 如投标供应商参标人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投标供应商参标人是被授权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
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招标(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7日08时30分至2016年8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标(谈判)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时间: 2016-8-29日上午9:00:00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 咸丰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10号
联 系 人:李先进
电 话:181*****528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咸丰联系处楚蜀大道298号)
联系人:李红杰
电话:153*****500
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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